注意:因为学习平台题目是随机,选择题选项也是随机,一定注意答案对应的选项,同学们在本页按“Ctrl+F”快捷搜索题目中“关键字”就可以快速定位题目,还是不懂的话可以看这个:快速答题技巧
请大家运用相关的理论知识对本案例进行分析。
1.在完成本作业前,你应先学习单元四的内容。 2.答案须能充分反映你已经掌握了采购方式和采购谈判的概念和原理,并能有效地把它们应用在实际情况中。 3.答案要简洁,并有清晰的结构系统。你可利用小标题与段落主题句等使讨论内容层次分明。 4.请务必准时缴交你的作业,否则将被扣除5-20分。
案例分析:
某中央部委以公开招标方式,利用财政资金采购一台技术复杂的实验室分析仪器,达到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该仪器国内有十余家制造商生产。投标截止时,没有供应商投标。经审查,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及采购程序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由于重新公开招标不能满足时间要求,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改变采购方式。但采购人对采用什么方式拿不定主意,为此,采购人向某政府采购中心咨询,得到以下4 条建议:
(1)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可直接确定 2 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采购人再成立由采购人 1 人和从财政部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的有关专家2 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两轮谈判,按照谈判中确定的最低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用询价采购。采购人先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评定成交的办法可采用综合打分法。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人直接与本地一家该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厂家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问题】
指出某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4 条建议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开放性题目,建议自行使用AI生成后人工润色,防止雷同0分(年费可专享定制)
(参考范文三篇,任选一修改)
参考范文一: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4条建议均存在不妥之处,具体如下:
建议(1)采用邀请招标
不妥之处:直接采用邀请招标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当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如无供应商投标)时,若需继续采用招标方式,应重新进行公开招标,而非直接转为邀请招标。邀请招标通常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或公开招标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形,本题中并未提及这些情形,因此直接采用邀请招标不符合规定。
建议(2)采用竞争性谈判
不妥之处一:采购人直接确定2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
理由:竞争性谈判应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以确保充分竞争。仅邀请2家供应商不符合竞争性谈判的基本要求。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发布者:形考达人
,出处:https://www.xingkaowang.com/30379.html
免责声明:本站不对内容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付费为资源整合费用,前请自行鉴别。
免费答案:形考作业所有题目均出自课程讲义中,可自行学习寻找题目答案,本站内容可作为临时参考工具,但不应完全依赖,建议仅作为辅助核对答案的工具,而非直接使用!